校考成绩将于4月中旬公布,届时考生可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。校考成绩合格者须在本科招生网打印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。
4.录取规则
(1)按照教育部要求,校考合格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。2017年我校书法学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校考合格人数确定,具体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(2)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:单科语文、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(150分制,总分不满150分时按比例折算)。
(3)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、校考合格、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,根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。校考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,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。
(4)录取时不分文理,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,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(5)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,按规定执行。
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:
1.报名成功后,考试报名及资料费一律不退。
2.除身份证原件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退还外,其余材料一律不退;如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未下发,可暂用省级专业统考准考证和成绩条代替。
3.凡获得我校“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”的考生,仍需参加全国高考。
4.若未参加省级专业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者,均不得报考我校,否则即使参加校考,成绩也无效。
通信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
邮政编码:710049
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:029-82668320
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:18161912982